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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加强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控意见

中国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2014/6/3 11:15:31)·政府动态

    近日,青岛市政府研究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控的意见》,为促进该市政府类投资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0年以来,青岛市审计局持续关注国有投资公司运营情况,开展了3次审计和审计调查,针对债务规模增长过快、盈利能力和资产运转效率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先后6次做出批示,把问题整改纳入政府督查,并要求国资、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督查、深入调研,从体制机制上查找了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投资公司经营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的意见,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全市,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企业功能定位。投资公司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匹配战略、主业突出、管理现代、运行良好、带动力强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找准自身定位,突出投融资功能,在新一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强有力的带动作用,促进科学发展。

  二是实施项目分类管理。要明确划分、科学界定投资公司的政府性项目和自营性项目。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要强化审核程序,项目涉及的融资事项,要按照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由财政部门严格审批融资方案,科学设定融资模式;对自营性项目,要实施预算管理,编制年度投资预算,并报国资部门备案。建立项目分类考核制度,每个年度对政府性项目和自营性项目分别实施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投资公司要建立财务预算管理机制、预警分析机制、自营性项目向政府性项目风险传导的评估机制和财务风险分析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投资、资产处置、工程发包、大宗采购、股权变更等业务,通过流程再造,实现主要业务全部网上办理、全程动态监控,保障公司重大决策实施的公开操作。

  四是加强公司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项目后评价和稽查机制、财政、国资、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确保国有投资公司规范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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