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多措并举 攻坚企业融资难题
融资难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企业。2014年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不仅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官方文件,更是深层次解决银行借贷问题的战斗檄文。在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处于爬坡时期,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以下十条意见:要求融资部门和金融机构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督促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严密监测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被违规挪用,确保贷款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收费行为,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发挥保险、担保的功能和作用;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7月23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提出十个方面的举措。《意见》的出台是对其措施的细化,并在每一项后面用括号明确部委责任归属。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等职能部门全面协同配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短短一月之内连发意见,体现了高层对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决心,这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重大意义。
《意见》重点突出了资本市场作用。加快发展信贷资产和企业资产证券化,盘活资金存量。激活资产效率,依托我国庞大的资产基石,通过资产证券化有效提升资产效能,激发企业新活力。通过多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也进一步发挥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的功能,提升资本效率。资本市场将获更多政策支持,长期利好券商、保险。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为契机,规范各类融资渠道,重点支持资本市场等优质金融,资本市场发展有望持续受政策大力支持,券商保险持续获益。
8月1日,证监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十条措施》,明确继续加强资本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作用,从完善创业板制度、加快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培育私募市场等多维度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
国务院和证监会相继出台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指导意见,从资本市场、银行等多渠道打开企业融资平台,旨在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企业良好运营。相信伴随企业相关的融资渠道政策逐一落地,企业融资难题也将逐一破解,对于政策效用我们也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