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官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培训服务
|
管理咨询
|
融资服务
|
企业舆情
|
对外交流
|
会员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国际新闻
日本冻结企业破产程序两年 支援中小企业重建
中国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2013/5/14 16:34:01)·国际新闻
日本东京3月13日晚间消息,日本政府今日决定,将日本特大地震造成的损害指定为“特定非常灾害”,因地震灾害导致生产设备等重大损失的企业,即使陷入了债务危机,截止2013年3月10日的两年内,日本法院将不受理企业破产手续,日本政府将全力支援中小企业再建。 据悉,按照日本法律规定,债权人一旦向法院提交融资企业破产手续申请后,法院即可认定为是“债务超额”,企业陷入债务性破产,原则上这决定了企业破产手续从此开始,企业残留财产将被分给各债权人。但是,一旦将债务危机的原因认定为是“特定非常灾害”,企业破产手续就将被暂时性冻结。 日本政府采取此举措,主要是基于若任由拥有一流技术的企业,因地震灾害陷入债务危机而自由破产的话,经济复兴将变得更加艰难。 据悉,阪神大地震时,日本政府也采取了相同的政策处理。
【 文章作者: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次数:1055
项目合作
|
服务平台
|
加盟合作
|
关于我们
|
版权信息
|
免责声明
|
隐私条款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党建领导机关: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 技术支持:中商联 中小商协 / 法律顾问:北京首联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石油和化工规划院418室 / 联系电话:010-64281700/ 传真:010-64235600 / ICP备案号:
京 ICP 18028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