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年度采购预算的30%预留给中小企业
本报讯 今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将成为辽宁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该省要求负责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部门将年度采购预算总额的30%预留给中小微型企业。这是记者日前从辽宁省财政厅得到的消息。
据了解,《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间,各地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心已从节约采购资金逐步向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发挥政策功能等方面转变。其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成为目前各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亮点之一。在辽宁省近日召开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推介会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该省财政厅副厅长朱建中说道:“回顾10年的改革历程,政府采购制度的影响力正不断扩大,制度的可行性已逐步得到认可。我省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实现了由单一管理目标向政策目标的转变。”
据朱建中介绍,近年来,辽宁省在采购规模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也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该省加强政府采购与财政和金融等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扩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为中小微企业服务。“2009年至2011年,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3年累计实现中标合同金额628亿元,占同期政府采购支出的73.3%。”朱建中告诉记者,“中小企业往往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需要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等多方面予以扶持。但利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可越位,不能让中小微企业过度依赖政府采购而忽视对市场的拓展。”
据悉,辽宁省各级政府采购负责人、中小企业厅局负责人和中小微企业代表2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前来参会的辽宁海诺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辽宁省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措施能有效避免中小微企业因自身规模和实力等因素在与大企业正面交锋中的失利。“从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微企业数量非常大,因此如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这些企业健康良性地发展,是政府采购需要面对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处长孙中才表示,这次会议将为辽宁省推进此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